商家用甲醛加工鸭肠获刑1年 黑心商家被判刑

鸭肠因其口感脆、味道鲜美,成为许多广东人在火锅店必点的菜品。然而,一些不良商家竟然使用甲醛来加工鸭肠。

商家用甲醛加工鸭肠获刑1年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11月5日公布了一起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2021年6月起,被告人牟某某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营一家公司,从事鸭肠和鹅肠的加工与销售。2023年12月初,牟某某从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处购买了16瓶甲醛溶液消毒液,并将这些溶液倒在加工厂的地面上进行消毒,没有再用清水清洗或采取其他措施阻隔地面,直接将鸭肠堆放在地面上继续加工后存入冷库。

同月13日,狮山镇人民政府质监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了未开封的“甲醛溶液”以及约9280公斤的鸭肠。现场抽样的鸭肠中检测出的甲醛含量在142mg/kg至312mg/kg之间,白色瓶装溶液中的甲醛含量为37.1%。

法院认定牟某某在生产食品过程中掺入有害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害食品罪。考虑到牟某某有自首情节,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