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拟限行国四柴油货车 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近日,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计划自2025年1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限制国四柴油汽车通行。
限行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四)及未达到国四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等)和专项作业车。限行措施将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天禁止上述车辆在石祥西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北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街—虎跑路—满觉陇路—双峰路—灵溪南路—灵溪隧道—灵溪北路—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通行。但不包括石祥西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北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街、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
第二阶段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这些车辆在G250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区域所有道路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通行。
此外,意见稿还规定,禁止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及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等)及专项作业车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全域范围内通行。其他区、县(市)范围按照当地通行管理政策执行。
国四标准是中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标准之一,相当于欧洲的欧Ⅳ标准。该标准对汽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微粒有严格要求。根据新一轮PM2.5源解析结果,移动源是杭州PM2.5的首要来源,占35.6%。随着国三柴油车的淘汰,国四柴油车已成为杭州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来源。如果采用国六标准重型柴油车更新现有的3.2万辆国四柴油车,预计可分别削减NOx、VOCs和一次PM2.5排放5600吨、452吨和188吨;若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则削减量将进一步提升至6776吨、753吨和226吨。
2023年,杭州市已出台《杭州市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鼓励国四柴油车提前淘汰。为进一步减少柴油车尾气排放,杭州市拟在中心城区开展国四柴油汽车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