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九条措施”征求意见 促房地产市场回稳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促进贵阳贵安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九条措施》意见的公告。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该中心起草了相关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ygjjzhc@163.com)方式反馈。
公告中提到的具体措施包括: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时,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在本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缴存人购房首付款。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贵阳贵安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原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男65岁、女60岁,调整为不得超过男68岁、女63岁。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住房套数。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取消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贷款记录超过1次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限制。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在本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贴息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利息差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补贴。
开展“保交楼”项目及参照“保交楼”管理项目公积金贷款还款宽限期业务。
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既提又贷”,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这些措施将在完善相关规则、流程后陆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