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房遇到“凶宅” 租客起诉自如
11月20日,刘东向媒体反映,今年4月他通过自如APP在上海徐汇某小区以每月4685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子,租期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12月23日。11月17日,刘东偶然得知自己住了半年的房子竟然是“凶宅”。经当地派出所证实,该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目前,刘东以民事纠纷为由,向上海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租房管家表示,对刘东所反馈的问题正在处理。自如方面称,接手此套房源时并不知情,之前的租客也没有任何异常退租情况,并怀疑房屋业主故意隐瞒,目前正在组织法律团队介入此事。
刘东在通过社区办理居住证时得知房屋是“凶宅”,随后向派出所询问并得到确认。他在自如APP上以“安全相关问题”进行反馈,要求返还租金并解除未到期的租房合同。刘东认为自如员工刻意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11月19日,刘东与自如客服沟通退租事宜,对方表示房屋业主与自如签约时间为2019年6月27号,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在十年前,平台并不知情。平台愿意提供无责换租服务,但刘东没有同意。
刘东已联系新的房屋中介找房子,他认为社区和派出所都知情,而作为租客的他却不知情。刘东要求自如赔偿已支付的房租49031.01元、搬家费709元和误工费1632元。
律师表示,“凶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划分,但在房屋市场交易中,房产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重大问题将严重影响房产交易。自如应当依据《民法典》规定,在租赁时依法保障承租人知情权。如果自如明知房屋是凶宅而故意隐瞒,承租方有权主张相应违约责任。若自如确实不知情,则应追加业主为本案被告或第三人,以确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