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明知女子系军人配偶仍长期与其同居,已被批捕
军人舍身保家卫国,没有他们的守卫,就没有我们和平幸福的家园。国家依法保障军人婚姻家庭,任何破坏军婚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11月1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破坏军婚罪的犯罪嫌疑人罗某。
案情回顾
10月27日13时许,章贡分局沙河派出所接到正在服役的军人小李(化名)报警称,其怀疑妻子王某某(化名)在其服役期间与一男子同居。
接到报案后,沙河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沙河镇某自建楼调查发现罗某与王某某在此处同居,民警随即依法将二人带回所内接受调查。
经查,2024年4月,王某某来到罗某所在的公司上班并与其结识,之后发展为情人关系。罗某在明知王某某系军人配偶情况下,仍长期与其同居。
目前,嫌疑人罗某因涉嫌破坏军婚罪,已被章贡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背后是国家与民族的期待,是忠诚、牺牲与责任的坚守。
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制裁!(据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微信公众号“章贡公安”)